沿海货物运输要求所托运货物的品名、件数、重量、体积、包装、发货符号,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内容相符,托运的普通货物中不得夹带有危险货物,流质货物、流质货物、易腐货物、贵重物品、货币、有价证券和各种票证。托运货物需要具备运输包装的货物,必须按照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;如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未规定统一包装标准的,应符合交通部规定的货物包装要求,对没有标准和要求的,应在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原则下进行包装。应正确制作运输标志和必要的指示标志,使用旧包装运输的货物,应将旧标志清除,并按规定重新制作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