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联网
天津 [切换城市] 登录 登录 注册 注册 二维码
 
您当前所在位置:网站首页> 资源中心
沿海货物运输对货物有哪些要求

沿海货物运输要求所托运货物的品名、件数、重量、体积、包装、发货符号,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内容相符,托运的普通货物中不得夹带有危险货物,流质货物、流质货物、易腐货物、贵重物品、货币、有价证券和各种票证。托运货物需要具备运输包装的货物,必须按照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;如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未规定统一包装标准的,应符合交通部规定的货物包装要求,对没有标准和要求的,应在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原则下进行包装。应正确制作运输标志和必要的指示标志,使用旧包装运输的货物,应将旧标志清除,并按规定重新制作标志。

版权所有:天津联兴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:022-65376688 传真:022-65833366 电子邮件:service@hlw56.com 津ICP备13004643号-1